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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2、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3、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4、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5、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6、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7、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8、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9、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0、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11、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12、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13、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14、禁止城区放鞭,倡导文明新风。

15、禁止城区放鞭,维护社会秩序。

16、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17、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8、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19、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20、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21、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2、安居乐业家兴旺,全力以赴厂繁荣

23、建文明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24、移风易俗,崇尚文明,节俭办事。

25、遵守禁放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26、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27、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28、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29、建文明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30、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31、迎亲婚车不超五,庆典花篮不超十。

32、遵守禁放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33、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34、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35、珍惜生命和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6、不买违法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喜庆放鞭。

37、不购买不放飞“孔明灯”“许愿灯”。

38、丧事出殡、严格实行“一禁四不准”。

39、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40、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41、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42、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43、遵守《通告》,执行禁令,共建和谐。

44、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45、遵守禁止燃放规定,维护城乡安宁环保

46、遵守禁鞭规定,城市需要安宁和环保。

47、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48、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49、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0、从严查处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1、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52、爱护环境从我做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5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

5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生态文明县城!

55、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56、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57、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58、丧事花圈(篮)要控制,总数不准超十五。

59、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60、严禁摆设灵堂,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61、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62、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63、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64、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65、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6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67、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68、办理“红白喜事”,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6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7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清新生活环境

71、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72、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73、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74、禁止放鞭,民心所愿;城区禁鞭,人人有责。

7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7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77、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城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78、非法燃放危害大,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79、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80、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

81、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8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83、少一处燃放烟花爆竹,多一片蓝天,多一份舒心!

84、广泛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8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8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87、违反《通告》,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88、月8日起,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办婚丧事。

8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90、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91、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9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你我一个安宁祥和平安的春节

9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9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你我一个安宁祥和平安的春节!

95、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96、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97、文明守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8、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9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00、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1、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102、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全面禁放目标

103、危火危电危操作,无危不在;细心小心责任心,齐心以待。

104、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105、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

10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较少环境污染。

107、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8、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109、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110、检举揭发违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111、禁鞭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 、储存、销售、燃放烟花 鞭炮。

112、拒绝、阻碍政府各部门禁鞭工作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 罚款或警告。

113、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14、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1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116、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117、请到依法批准的销售点购买有统一标识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街头无证人员出售的烟花爆竹。

118、在禁鞭区内燃放鞭炮,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鞭炮,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