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界山水交相辉映,人世间男女平衡和谐。
2、自然和谐创造美丽世界,性别平衡构建幸福家庭。
3、有男有女喜事多,男女失调烦恼多。
4、以人为本,关爱女孩。
5、严禁歧视虐待遗弃女婴,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6、严禁溺弃虐待女婴,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7、严禁利用一切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8、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
9、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0、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鉴定。
11、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12、严禁非法性别鉴定,严禁非法引流产。
13、性别比长期失衡,社会家庭后患无穷。
14、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社会公平。
15、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家庭和谐。
16、消除性别歧视,倡导男女平等。
17、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措施,严肃查处“两非”违法行为。
18、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9、维护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20、为了民族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请按自然规律生育。
21、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
22、实施综合治理,净化人口环境。
23、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24、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更孝爹和娘。
25、涉及非法性别鉴定、非法引流产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
26、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
27、男女平衡家家乐,社会和谐代代兴。
28、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
29、男孩女孩一样强,长大都能做栋梁;
30、男孩好女孩好,比例和谐更美好。
3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32、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33、禁止岐视,虐待女婴。
34、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35、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有章可循。
36、建立和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管理机制,确保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7、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长效机制。
38、观念随着时代变,女儿也是传后人。
39、更新婚育观念,建设精神文明。
40、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
41、出生性别源于自然,人为选择有害社会。
42、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3、把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人口目标督查内容,强化平时督查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果。
44、按自然规律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